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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禁置地區之範圍及認定標準  ( 106年03月23日)
第 6-1 條
原住民族地區為處置設施候選場址,非經徵得原住民族同意,符合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者,為前條依法不得開發之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