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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規費收費標準  ( 110年03月22日)
第 11 條
申請各類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最終處置服務,徵收使用規費及事項收費基準依附表七。

前條及前項服務,依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指示本所為之者,免徵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