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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設施運轉人員資格管理辦法  ( 112年12月21日)
第 6 條
報名參加主管機關測驗者,應檢附學歷與最近六年內訓練及格之證明文件,經主管機關審查合格,始得參加測驗。測驗及格者,由主管機關發給及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