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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組織條例  ( 67年07月21日)
第 10 條
本局人員之任用,適用交通事業人員任用條例之規定。第五條至第九條所定各職稱人員之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國道高速公路)之規定。

前項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