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組織通則
( 91年01月21日)
第 6 條
各區監理所之等別及員額,依第八條之規定。
各區監理所之設立、應適用之等別及其變更,由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