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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組織條例  ( 91年01月30日)
第 2 條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以下簡稱本廠)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船舶工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等事項。
二、車機工程設計、計畫、督導、施工、管制及驗收等事項。
三、承修工程之議價、訂約及招標等事項。
四、勞工安全管理衛生管理等事項。
五、配件管理等事項。
六、其他有關廠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