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安平港分局組織條例
( 91年01月30日)
第 8 條
本分局置會計員一人,其資位依交通事業人員資位職務薪給表之規定,或職務列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