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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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
( 92年05月28日)
第 17 條
第五條至第九條及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 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醫事人員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進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