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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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組織條例
( 93年06月09日)
第 2 條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計劃、改進、督導、考核、品質檢查及成本查定。
二、委銷、簽約、審核、倉儲及調配。
三、其他有關餐旅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