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國營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 100年11月09日)
第 6 條
監察人執行事項如下:
一、港務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之調查。
二、港務公司帳冊及文件之查核。
三、其他依法令及港務公司章程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