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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組織法  ( 112年06月07日)
第 2 條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國道路網之長程規劃、研究發展與相關工程設施及交通控制智慧型運輸系統之規劃。
二、國道新建、拓建、養護工程之設計與預算之編擬及工程發包、施工、職業安全衛生之管理及技術規範之研訂。
三、國道用地取得之相關地籍調查、測量、估價、協調、拆遷、補償、公共設施及產權管理。
四、國道之交通管理及行車安全維護。
五、國道通行費之徵收。
六、國道路邊設施之營運管理。
七、國道沿線環境之整理及維護。
八、國道用地、房屋與其他財物之備置、保管、運用及財物處理。
九、上級機關交辦或其他機關委託辦理之工程。
十、其他有關國道業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