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財團法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設置條例  ( 108年11月13日)
第 6 條
本中心經費來源如下:
一、創立基金之孳息。
二、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
三、政府補助專案研究計畫之經費。
四、國內外公私機構、團體或個人之捐贈。
五、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