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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 111年06月22日)
第 8 條
下列事項,臺鐵公司應報請交通部核定:
一、年度營業計畫及營運安全計畫。
二、臺鐵公司章程及董事會組織章則。
三、資本額調整。
四、年度預算及決算。
五、土地及房屋之處分事項。
六、投資或轉投資事項。
七、以財產為擔保或借款。
八、其他依規定應報交通部核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