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觀光署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12日)
第 5 條
企劃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觀光發展政策、計畫及中長程個案計畫之綜合規劃、研擬、彙辦及協調。
二、年度施政計畫、施政措施及施政成果之彙辦、協調、追蹤、管制及考核。
三、觀光市場之調查、統計、分析、研究及出版。
四、觀光公務統計資料之稽催、審查、彙編及月、年報編撰。
五、提升觀光業務之行政效能;為民服務與消費者保護計畫之規劃、推動及考核。
六、發展觀光條例之訂修及解釋之擬議。
七、觀光業務訴願、行政訴訟及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八、其他有關企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