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處務規程  ( 112年09月12日)
第 11 條
民航資訊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民航資訊系統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二、民航資訊資源之整合、處理及應用。
三、民航業務資通安全之整體規劃及推動。
四、民航資訊應用環境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五、共通性資訊應用系統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六、資訊軟硬體設備之規劃、建置及管理。
七、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八、遙控無人機資訊技術規劃、建置與相關規則訂修及註冊、操作人員測驗給證、飛航活動等管理。
九、其他有關民航資訊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