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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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12 條
材料試驗所掌理事項如下:
一、施工作業之抽查及材料設備抽驗品質之查證。
二、工程主要材料之檢驗及試驗;工地實驗室建置之管理、執行及驗證。
三、工程材料及檢驗、試驗設備之研發計畫研擬。
四、新材料之施工規範研擬及產製之性能驗證。
五、國道工程人員教育訓練之辦理。
六、其他有關材料試驗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