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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 112年10月04日)
第 2 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之培訓、複訓及在職訓練。
二、國內民航人才培訓資料之蒐集、諮詢提供及輔導。
三、航空科技之各項專業訓練及專案研究。
四、國內、國外各類民航人員訓練之受託辦理。
五、其他有關民航人員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