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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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5 條
即時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即時氣象、海象之分析研判及災害性天氣之即時守視。
二、即時天氣之分析、研判、預報、發布及通報。
三、即時天氣之監測及通報。
四、配合氣象情資研判會議即時天氣分析及預報之提供。
五、颱風現況之分析研判。
六、其他有關即時預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