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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中央氣象署氣象預報中心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7 條
海象預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海面氣象資料之分析研判。
二、海象預報之擬訂及發布。
三、海象預報資訊之編輯及產製。
四、颱風預報與警報之海象研判及發布。
五、傳播媒體採訪、天氣預報宣導及參觀訪問之處理。
六、海面氣象預報之諮詢服務。
七、配合氣象情資研判會議海象預報之提供。
八、其他有關海象預報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