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8 條
測報技術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震測報技術之研發、轉移及支援。
二、即時地震站資料之傳輸及接收;整合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運。
三、資料服務展示系統與地球物理資料庫管理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運。
四、資訊系統及設備之安全、管理、維運。
五、其他有關測報技術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