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9 條
地球物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地球物理資料之處理、備份及提供。
二、地球物理系統之建置、管理及維運。
三、地球物理觀測資料之綜合分析。
四、地震前兆之分析技術研發。
五、其他有關地球物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