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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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7 條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新建與改善工程之執行、管制及考核。
二、公路改善工程水土保持案件之辦理;剩餘土石方之處理及環境監測追蹤考核。
三、公路建築工程施工之審核、管制及考核。
四、各項工程材料之檢驗、試驗及認證。
五、試驗儀器之採購、修理及送校。
六、公路工程品質管理之執行查核及稽核。
七、公路工程品質管理之教育訓練。
八、其他有關工務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