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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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8 條
產管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用地取得案件之處理。
二、公路產權之維護及地籍管理。
三、公路用地地籍之重測指界、複丈、鑑界及配合作業。
四、車輛及機具之管理。
五、搶修橋材庫與各項搶修橋材之管理及維護。
六、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招標作業。
七、其他有關產權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