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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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各區養護工程分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9 條
職安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工地職業災害之調查、處理、防止及改善。
二、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環境保護之管理及督導。
三、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自動檢查計畫之研擬、執行、督導及追蹤處理。
四、公路土木工程或營建工程勞工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五、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六、其他有關職業安全衛生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