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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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9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公務車輛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五、本處災害防救之聯繫及安全防護。
六、不屬其他各科、室、段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