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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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組織規程
( 112年10月04日)
第 2 條
本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汽車交通安全、駕駛職能、汽車專業技術之訓練及公路人員專業職能之訓練。
二、汽車駕駛人、公路人員之考驗及檢定。
三、訓練教材之製作、車輛機務之管理及汽車技術之導入。
四、與汽車產業界、學術界、政府機關之協調合作及技術交流。
五、其他有關公路人員訓練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