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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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4 條
培訓規劃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公路人員專案、汽車駕駛、駕訓師資、交通專業技術及其他機關委託之訓練。
二、訓練計畫需求之審查及規劃。
三、訓練計畫之擬訂、執行及管考。
四、師資之遴選、訓練、聘任、調派、協調及管理。
五、新知識、新技術、教學方法之蒐集研究及教案之製作。
六、訓練業務法規、程序之研擬、修編及管理。
七、訓練協調會議之召集、執行及管考。
八、其他有關培訓規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