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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公路局公路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  ( 112年10月04日)
第 8 條
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國會聯絡、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不動產管理、環境清潔、衛生及學員膳宿之管理。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及駐衛警之管理。
六、不屬其他各科、室、訓練中心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