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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辦事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95年03月21日)
第 1 條
為使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各級航空站(以下簡稱各站)符合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所屬航空站組織通則規定,並應各站業務需要,提高行政效率,特訂本細則。

第 2 條
各站處理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