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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8年07月16日)
第 10 條
航電技術室職掌如下:
一、飛航服務設備之建立與改善計畫及各項技術資料之研究、處理審核事項。
二、設備及器材之審查、調配與資料管理事項。
三、設備改良專案預算之編擬、支用及結報事項。
四、無線電頻率及報照之申配事項。
五、航電人員訓練規劃及業務督導、考核事項。
六、航電測試儀表之修校處理事項。
七、飛航服務業務計畫、業務報告之綜合辦理事項。
八、有關民航法規之彙集整理及圖書刊物之蒐集保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