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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辦事細則   第 二 章 職掌 ( 88年07月16日)
第 5 條
臺北區域管制中心職掌如下:
一、臺北飛航情報區(以下簡稱本區)內中外軍民航空器之區域管制及有關近場管制執行事項。
二、中外軍民航空器出入本區之查核管制事項。
三、本區內目視追蹤及守助事項。
四、協調空軍戰管單位共同維護空中安全事項。
五、與各鄰區管制單位作業聯繫事項。
六、所屬人員之督導考核及在職訓練事項。
七、航管案件之初步調查及相關資料提供事項。
八、航管資料統計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