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 97年05月29日)
第 6 條
本處管理課職掌如下:
一、遊憩區之經營及管理事項。
二、遊憩事業之推動及督導事項。
三、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保育事項。
四、觀光、遊憩、住宿及公共設施之管理、輔導事項。
五、風景區管理業務及管理站之聯繫、協調事項。
六、駐衛警察隊之聯繫、協調事項。
七、環境整潔、美化及秩序之維護、改善事項。
八、違反各項法規事件之處理事項。
九、其他有關管理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