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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布袋辦事處辦事細則  ( 93年01月06日)
第 8 條
經指派擔任勞安環保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蒐集事項。
五、安全衛生宣傳事項。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事項。
七、港區環境品質監測事項。
八、港區環境衛生維護及污染防治事項。
九、辦理港區綠美化植栽及養護工作事項。
十、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