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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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馬公辦事處辦事細則
( 93年01月06日)
第 7 條
經指派擔任工務及機電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及辦公室各項土木機電設施維護工程事項。
二、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