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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港埠工程處辦事細則  ( 93年03月19日)
第 7 條
水電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水電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事項。
二、港埠水電工程之施工、監造等事項。
三、港埠水電設施之緊急災害搶救工程事項。
四、商港區域內高低壓電氣設備檢測事項。
五、工地現場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環境污染防治督導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