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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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 93年03月19日)
第 4 條
設計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專案工程事項。
二、工程勘估、報價及編定工程廠號、結價事項。
三、授權本廠辦理工程採購事項。
四、授權本廠辦理配件材料採購事項。
五、設計、規劃、研究及工程管制、考核等事項。
六、其他不屬於工務課之工程技術事項。
七、接受委託代辦工程之工程行政事項。
八、工程資料整理保管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