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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船舶機械修造工廠辦事細則  ( 93年03月19日)
第 5 條
工務課掌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船舶、機械修造執行事項。
二、接受委託代辦工程修造執行事項。
三、修造人力工作分配、協調、管理事項。
四、船舶、機械修造工程施工監督及驗收事項。
五、修造機工具維護、保養及汰換、管理事項。
六、工程資料製作整理保管事項。
七、工業安全執行與防範事項。
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訓練宣導及職業災害處理事項。
九、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