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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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基隆港務局蘇澳港分局辦事細則
( 93年03月19日)
第 8 條
港埠工程所掌理下列事項:
一、港埠設施維護工程年度預算之擬訂及執行事項。
二、新建工程預算書之擬定及執行事項。
三、港埠工程計畫之擬訂事項。
四、緊急災害搶救工程施工事項。
五、港埠工程採購契約規定有關工地現場環境污染防治督導事項。
六、海象資料蒐集整理事項。
七、測量資料、儀器之管理及維護事項。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