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花蓮港務局辦事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93年12月20日)
第 1 條
本細則依交通部花蓮港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組織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本局業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