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辦事細則  ( 106年09月20日)
第 25 條
本局設局務會議,每週舉行一次,以局長、副局長、總工程司、主任秘書、副總工程司、各處、室、中心主管、專門委員組成之。必要時得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出、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