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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餐旅服務總所辦事細則  ( 99年06月23日)
第 3 條
本所設下列各課、室:
一、業務課。
二、供應課。
三、總務室。
四、人事室。
五、會計室。
六、政風室。

各課、室掌理事項,依照本所組織條例及實際業務情況訂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