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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高雄機廠辦事細則  ( 106年06月30日)
第 5 條
技術組掌理以下事項:
一、輛組件及機械與電氣組件之設計暨工作方法之研究改善事項。
二、車輛組件之設計製圖事項。
三、車輛組件採購規範描圖及出圖事項。
四、車輛組件採購案之檢驗事宜。
五、車輛新造改造案配合執行事宜。
六、車輛及機械與電氣設備圖樣保管事項。
七、修車技術在職訓練事宜。
八、機廠工作資料之編譯製圖與釐定事項。
九、車輛勞務外包採購技術規範訂立及執行事項。
十、廠內機械與電氣設備之定期檢修計劃、預算提列事項。
十一、廠內機械與電氣設備臨時修理之聯絡及催督事項。
十二、廠內給水及輸電設備之檢修計劃事項。
十三、機電、廠房軌道維護設備零組件採購案及改善案執行。
十四、廠內房屋設備之維護及新造計劃事項。
十五、廠內軌道運輸設備維護事項。
十六、廠內機械與電氣設備財產之增減登錄事項。
十七、廠房機械與電氣設備各類調查表之填報,操作許可證之申請。
十八、廠內機具設備之自動檢查及定期檢查計劃執行。
十九、機檢段機械與電氣設備檢修之聯絡及督催事項。
二十、客貨車二、三級檢修之進出廠檢查及施工中檢查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