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 條
行車組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局主要列車行駛概況紀錄、查詢及災害、事故緊急應變通報、處理事宜。
二、各級列車加開、停駛、變更事宜。
三、全路工務工程、電務工程之路線封鎖、電車線斷電施工事宜及配合路外單位工程施工之行車命令製作與發布。
四、施工路段慢行之審核及發布,路線隔斷審核與登記。
五、本局主要列車延誤分析、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彙總、相關報表製作。
六、加開列車機班、車班、編組計畫及列車試運轉、送變更事宜。
八、行車相關業務公文文書製作及答覆旅客申訴列車晚點調查案件。
九、本局與中央氣象局合作建置強震觀測站及速報系統,有關資訊蒐集、設備維護事宜。
十、防情電話之定時通話測試。
十一、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