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4 條
經指派擔任軟硬票印製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薄紙客、貨票據印製事項。
二、各種表報、單據印製事項。
三、各種優待及記帳票證印製事項。
四、鐵路公報印製事項。
五、名片式客票印製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