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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票務中心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7 條
經指派(派兼)擔任勞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事項。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事項。
三、職業災害及健康管理業務。
四、辦理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及建議案。
五、勞工安全衛生宣導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