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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電力段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7 條
經指派擔任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之人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與檢查。
二、年度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計畫及執行。
三、職業災害處理。
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資料之蒐集。
五、安全衛生宣傳。
六、辦理勞工健康檢查。
七、轄區環境衛生維護及污染防治。
八、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