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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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電訊中心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14 條
本中心各層主管對前條逐級授權事項,如發現被授權人有違反法令、逾越權限或指示原則者,得隨時糾正之,必要時並得變更授權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