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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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機務段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11 條
經指派擔任檢車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客貨車檢修。
二、行車事故搶修、復舊。
三、兼辦列車運轉行車事故調查。
四、客車清掃、監督。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