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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竹機務段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8 條
經指派擔任檢查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動力車檢查、研發。
二、檢查人員訓練。
三、機油化驗、動力車監洗。
四、行車事故搶修。
五、其他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