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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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檢車段辦事細則
( 95年05月04日)
第 4 條
經指派擔任行車運轉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客貨車運轉、列車檢查。
二、行車事故調查處理。
三、客車清潔事宜。
四、其他交辦事項。